银川经开区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及留学人员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现将留学回国人员信息采集和2026年度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学回国人员信息采集
为掌握全区留学回国人员基本情况,增强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请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经历的留学回国人员,通过以下方式之一采集完善个人信息。
方式一(电脑端):以个人身份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https://12333.hrss.nx.gov.cn/nxggfw/),点击[首页]→[人才服务]→[宁夏人才管理服务系统]→[用户中心](右上角)→[个人中心],点击[编辑]进入信息采集页面,[是否留学回国人员]选择“是”,按要求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后,确定保存。
方式二(手机端):以个人身份、实名认证后登录“我的宁夏”APP,点击[热门服务]→[才聚宁夏]→[才聚宁夏人才服务专区]→[姓名]→[信息编辑],进入信息采集页面,[是否留学回国人员]选择“是”,按要求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后,确定保存。还可通过“宁夏人社”微信公众号→[微服务]→[才聚宁夏]进行信息采集。
二、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资助项目申报
(一)留学人员回国创新项目
1.在宁夏企事业单位中全职工作的留学人员可申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通过公派或自费等途径出国(境)留学一年以上;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能独立开展项目研究,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应符合自治区产业政策,有一定的应用开发前景,能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推荐要求:同一单位同一专业领域,择优推荐不超过2名。
3.评审要求:择优资助具有明确目标任务,以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在宁开展创新研究的留学回国人员,每个项目项给予3-5万元资助。
(二)留学人员回国创业项目
1.在宁夏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可申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2)通过公派或自费等途径出国(境)留学一年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4)在宁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
(5)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6)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将优先考虑。
2.评审要求:择优资助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市场前景良好的科技型企业,每个项目项给予10-20万元资助。
三、申报要求
(一)推荐(申报)单位信息采集
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银川经开区)提交申报材料的单位,实际生产经营住所应在银川经开区辖区内,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单位信息。
1.请推荐(申报)单位工作人员通过钉钉APP扫描“项目申报”二维码或通过[手机钉钉]→[通讯录]→右上角[加号]→[加入团队]→[团队号加入]→输入[YLEZ6012]→[加入团队]→实名加入钉钉工作平台(理由:留学人员项目申报)。
2.通过钉钉APP扫描“人才项目申报单位信息采集”二维码或在钉钉[工作台]→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点击[OA审批]→[人才项目申报/推荐/考核单位信息采集]→提交电子数据。
3.如推荐(申报)单位已于2026年6月1日前提交“人才项目申报/推荐/考核单位信息采集”且审核通过的,不再重复提交。
(二)申报方式
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资助项目申报需同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
1.留学人员回国创新项目线上申报
(1)留学人员以“个人身份”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https://12333.hrss.nx.gov.cn/nxggfw/),通过[首页]→[人才服务]→[留学人员回国创新项目]→提交。
(2)推荐单位以“单位身份”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通过[首页]→[人才服务]→[留学人员回国创新项目]→[审核]→提交。
2.留学人员回国创业项目线上申报
申报单位以“单位身份”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通过[首页]→[人才服务]→[留学人员回国创业项目]→提交。
3.线下申报
推荐(申报)单位在线审核(申报)后,将系统生成的《自治区留学人员回国创新资助项目申请表》《自治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资助项目申请表》下载、打印,连同以下材料报送:
(1)申报函(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形式)。内容须写明申报人资格审核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工作和明确的项目推荐意见;
(2)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承诺书(承诺人手写签名、盖公章);
(4)与申报的创新创业项目对应的佐证材料。
以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以图书样式装订,编列目录。
(三)相关要求
1.留学人员可同时申报创新项目(创造新想法、技术或方法)和创业项目(建立商业实体并实现盈利)。但往年已获得过项目资助的留学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2.推荐(申报)单位要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完整(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3.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人社公共服务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995151604
银川经开区联系人及电话:海燕 8688296 王云 5062867
(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
受理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东侧审批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附件:承诺书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群人事部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