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银川市人才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印发《关于开展银川经开区2025年度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工作的通知》(银开党政办发〔2025〕29号)。经受理、初审、复审环节,现将申报2025年度银川经开区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政策人员复审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14日(工作日)
二、如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提供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经开区党群人事部举报。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举报人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手机。经开区党群人事部将会同有关单位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入选,将取消被举报人资格。
举报电话:(0951)5062867 8688320
来信请寄: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人事部
电话受理时间:公示期每日9:00-11:30、14:00-16:30
三、按照《银川市人才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银党办〔2024〕18号)第七条“保障对象须为未享受过银川市住房补贴人员且本人及其配偶未享受过自治区、银川市其他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和《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暂行)》(银住建规发〔2022〕3号)第十二条第三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未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人才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住房。”的规定,已配租入住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员不能重复享受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政策待遇。
1.请公示人员务必通过经开区钉钉工作平台[大学生住房|保障房登记],根据个人真实情况提交信息,并上传“银川市住房保障资格”4张截图。
个人登录→[我的宁夏]APP→[本地]→[银川市]→[银川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截图,须显示已实名认证)→点击[资格申请](截图)→点击[进度查询](截图)→点击[资格年审](截图)。
2.保留入住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人员、保留银川市保障性、政策性租赁住房入住资格人员(轮候),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钉钉工作平台[大学生住房|放弃声明]提交放弃申请,并向经开区提交纸质版《放弃待遇资格声明》一式2份。
3.已申请并取得银川市“新就业及十万大学生留银专项保障住房”及其他政策性、保障性租赁住房入住资格的轮候人员,如须保留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请资格,请前往市民大厅银川住房保障中心办理资格放弃申请,并上传放弃申请书图片。
4.公示期结束,未退房(含未提交放弃声明)或已退房未登记人员,未提交[大学生住房|保障房登记]信息人员,将取消申请资格。
四、请公示对象认真核对个人信息(身份证号、身份证有效期、银行卡号及开户网点、手机),如有错误、缺失或变更,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钉钉工作平台[大学生宜居+住房|个人信息变更]提交更正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公示对象承担。
附件:1.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政策申报人员复审情况公示名单
2.放弃待遇资格声明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群人事部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