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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银川市人才小高地及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05     

经开区各单位:

按照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年度银川市有关人才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银川经开区)申报银川市人才小高地及重点建设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银川经开区管辖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二、项目类型

(一)产业类人才小高地和重点建设项目

聚焦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银川市“四新”产业发展和“三都五基地”“两地五中心”建设,以大中型骨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项目实施单位,依托企业科技研发平台、飞地平台等,与高校、科研院所及国内外头部企业等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学术交流、平台搭建、人才培养等与产业人才引育直接相关的项目。

(二)行业类人才小高地和重点建设项目

聚焦教育、卫生、金融、文化艺术、乡村振兴等行业领域,依托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引领性的行政事业单位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社工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三)首席专家专项

围绕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三都五基地”、“两地五中心”建设,重点企业、科研机构等首席专家领衔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可设立首席专家专项人才项目,采取人才授信机制。允许专家在不改变研究方向、不降低验收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和资金使用。

三、实施周期和项目支持

1.申报实施的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实施时间建议在202511月至202610月间。

2.被确定为银川市“人才小高地”及重点建设项目,银川市人才专项资金视情况将给予1050万元资金支持。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立项后先行拨付60%;待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40%

四、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要求

1.“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应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前期承担过一定数量的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级以上的科技项目或科研课题,取得了高质量科技成果,在业内产生了一定影响力,转化应用后产生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2.重点人才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应具有较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和较强的经济实力,为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学习、培养、生活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3.项目建设(实施)单位应聚集一批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科研骨干人才和青年后备人才,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较大的示范引领作用,项目团队高级职称专业人才、博士、硕士比例应占团队人员总数的30%以上。

4.项目建设(实施)单位要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实施计划,能提出一整套“人才小高地”或重点人才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包括建设目标、组织机构、具体任务、实施进度、建设方式、管理制度等。

5.项目建设(实施)单位近一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质量事故和严重违法行为。成员政治素质好,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专业基础扎实,富有求实创新精神,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能够满足研发方向和创新目标需要。团队成员近三年未发生过违反科研伦理、社会诚信和违纪违法行为。

五、遴选推荐

1.通过银川经开区申报的人才小高地及重点建设项目,应聚焦经开区新材料、新能源、新食品、装备制造、数字经济、大健康、现代物流等主导产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急需紧缺专技人才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等方面,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和具体实施计划。将优先推荐能集聚国内同行业公认、有原创能力的技术精英和在国内、区内同行业中公认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科研骨干人才、高技能人才等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来银开展产品开发、技术合作、成果转化,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培养产业急需人才,提升创新创造创业载体专业化服务水平的优质项目。

2.项目涉及引进和建设人才团队的,须承担国家、自治区、银川市项目和课题,或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或管理改革中作用显著,能够加速促进相关领域技术创新和学科建设取得实效,达市级先进水平、填补区内空白。其中:高级职称、硕士及以上高学历人才及青年骨干人才占团队总人数40%以上。

3.对引育人才质量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申报项目,将直接推荐参评。其他项目将根据银川经开区产业人才引育需求和实际进行择优整合。

六、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1.《银川市“人才小高地”及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及联系人信息暂不填)一式2份。

2.印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实施)单位营业证照、人才引进协议、人才身份证明、产品(技术)合作协议、专利发明、创新成果证明、成果转化证明等相关材料。须编列目录清单,按顺序排列,双面打印(A4纸),装订成册,一式2份。

七、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申报要求,确定可行的人才项目实施内容与合理的资金投入,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完整(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对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除取消申请资格外,3年内不再受理任何人才项目。

2.《申报表》表述要直奔主题,文字精炼,目的精准,不超出规定字数;目标、进度要量化细化,明确可实现;申请资金支出要符合人才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书面材料与电子信息要一致。

3.申报单位信息采集:

(1)请申报单位工作人员通过“钉钉”APP扫描“加入申报”二维码或通过[手机钉钉]→[通讯录]→右上角[加号]→[加入团队]→[团队号加入]→输入[YLEZ6012]→[加入团队]→实名加入钉钉工作平台(申请理由:银川市人才小高地)。

(2)“钉钉”扫描“人才项目申报单位信息采集”二维码或在钉钉“工作台”→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点击“OA审批”→“人才项目申报/推荐/考核单位信息采集”→提交电子数据。

(3)如申报单位于202510月前已提交“人才项目申报/推荐/考核单位信息采集”且审核通过的,不再重复提交。

4.申报单位须先通过“钉钉”APP扫描“银川市人才小高地”二维码或在钉钉“工作台”→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点击“OA审批”→“银川市人才小高地|申报”→提交项目信息。

5.报送纸质材料时应提交印证材料原件核验,申报单位应出具《承诺书》,并在印证材料首页装订1份。

6.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51114日(星期五)中午12时。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逾期申报的,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银波 8688320  王云 5062867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审批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附件:1.银川市“人才小高地”及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

      2.承诺书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群人事部

20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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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才小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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