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经开区)《关于公布享受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政策2024年度资格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和兑现政策待遇的通知》(银开管发〔2024〕74号)和《关于公布2024年度享受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政策人员名单和兑现政策待遇的通知》(银开党政办发〔2025〕9号)要求,银川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发布《关于开展银川经开区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政策待遇人员2025年度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银开人劳函〔2025〕21号)。现将银川经开区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政策2025年度资格复核通过人员及拟兑现待遇情况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29日
二、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举报。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举报人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手机。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复核结果,将取消被举报人待遇资格。
举报电话:(0951)5062867 8688320
来信请寄: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电话受理时间:公示期每日9:00-11:30、14:00-16:30
三、按照《银川市人才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银党办〔2024〕18号)第七条“保障对象须为未享受过银川市住房补贴人员且本人及其配偶未享受过自治区、银川市其他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和《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暂行)》(银住建规发〔2022〕3号)第十二条第三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未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人才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住房。”的规定,已配租入住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员不能重复享受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政策待遇。
请已退出保障性住房人员,在公示期内通过经开区钉钉工作平台登记退房信息;请继续入住保障性住房人员,在公示期内通过经开区钉钉工作平台提交放弃待遇申请,并向经开区提交纸质版《放弃待遇资格声明》一式2份。
公示期结束,未退房(含未提交放弃声明)或已退房未登记人员,将终止待遇资格;因未提交放弃声明而影响保障性住房居住的,由个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请公示对象认真核对个人信息(身份证号、身份证有效期、银行卡号及开户网点、手机),如有错误、缺失或变更,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钉钉工作平台[大学生宜居+住房|个人信息变更]提交更正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公示对象承担。
附件:1.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政策2025年度资格复核通过人员及拟兑现待遇名单
2.放弃待遇资格声明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