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各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24〕81号)和《关于做好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发〔2018〕695号)精神,银川市开展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将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企业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登记住所应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四址范围内,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纳税。
2.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指2023年8月至2025年1月(以毕业证书印发日期为准)在宁夏境内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取得毕业证书,或在宁夏境外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毕业证书的宁夏籍毕业生,应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在实名制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
3.享受自治区社会保险缓缴政策的用人单位截止2025年6月仍未实缴,或欠缴社保费的用人单位,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招用的毕业生应在用人单位首次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申报时应在职。
2.申报补贴的用人单位与招用的毕业生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毕业生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限,必须满足至2025年6月已连续超过6个月。
3.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国家工信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执行(详见附件6、7)。
三、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每招用1名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以实际缴费月数为准),补贴实行先缴后补,与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不重复享受。
四、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申报补贴的用人单位应于2025年7月26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初审。
1.封皮(附件1),加盖公章。
2.《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2)。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单位出具的《小微企业承诺书》(附件3)一式2份(原件,一份装订)。
5.申请单位打印的2025年5~6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只提供第1页,单位参保缴费人数页),2024年度《利润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加盖财务专用章)。
6.《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就业登记表》(附件4)
6.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为6个月)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6.2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宁夏人社公共服务系统”签订电子合同的,仅须提供打印件),打(复)印件至少应包括甲乙方信息、合同期限、工种岗位、签字盖章等必备页。
6.3《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缴费汇总表》(附件5),每人1页。
6.4 招用的毕业生《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应提供自毕业证书发放当月至2025年6月记录。其中: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权益记录可由个人登录“宁夏人社公共服务系统”(https://12333.hrss.nx.gov.cn/)申请、打印,应显示缴费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印章。
医疗保险权益记录可由用人单位登录医保公共服务系统查询、打印,应显示缴费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印章。或由用人单位登录医保公共服务系统查询、导出、筛选毕业生相关信息,打印《××公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明细》,带《关于做好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10)到市民大厅医保局相关科室,沟通加盖印章事宜。
7.《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8)。
8.《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附件9)。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须按照“申请材料”顺序和《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就业登记表》中的人员顺序(每人一组)排列,装订整齐,一式1份。所有复印件均需字迹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的原件审核后退回。
2.《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就业登记表》《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缴费汇总表》中各项社会保险缴费金额(每月及合计数),应与毕业生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中的当月缴费明细“月份对应、金额一致”(不含调基补差部分)。已取得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资金的单位,失业保险费不列入补贴申报。
3.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前,应将《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表》《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就业登记表》《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EXCEL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4.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5.提交的纸质和电子数据应真实、准确,并与佐证材料保持一致。如因提交数据错误或更改电子表格设置而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银川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咨询电话:5062867
银川经开区受理电子邮箱:HRYCDA@163.com
银川经开区受理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审批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银川市中小微企业社保补贴QQ群:564125395(仅限申报企业社保补贴经办人员加入)
咨询电话:银川市就业和创业服务中心 5556753
兴庆区就业和创业服务中心 5025807
金凤区就业和创业服务中心 5012736
西夏区就业和创业服务中心 8677677
附件:1.封皮
2.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3.小微企业承诺书
4.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就业登记表
5.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缴费汇总表
6.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7.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8.自治区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9.自治区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10.关于做好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