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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候选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4-03-15     

开发区各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是服务政府决策论证的主要力量。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第一届专家库已届满。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启动换届工作,聘任第二届专家库专家,现面向辖区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有关企业等单位中遴选,具体如下:

一、专家要求

(一)专家条件

1.政治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满5年以上,理论研究功底深厚,在相关专业领域有代表性的高水平学术成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3.具有开阔的思路视野和较高的政策水平,熟悉相关领域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有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熟悉重大决策论证工作;

4.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和责任感,能够据实、独立、负责、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5.身体健康,65周岁以内,热心从事决策咨询论证工作,具备完成相关工作所需的基本条件。

(二)专家分组

第二届专家库专家人数70-80名,分为8个组:综合经济、工业能源、农业农村、改革开放、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社会治理、安全生产。

二、专家推荐

(一)推荐单位征求专家意见;

(二)专家(含上一届专家库专家)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候选专家推荐表》(附件1);

(三)推荐单位加具审核意见;

(四)推荐单位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候选专家推荐表》(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候选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连同专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资格认证证明、专家所在专业领域研究成果等书面材料报送银川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银川经开区管委会410室)审核,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莫嘉纬,联系电话:8688296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候选专家推荐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候选专家推荐汇总表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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