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青年人才队伍,自治区人社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3〕164号),现将有关参加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技研究、产品开发、技术推广、创新操作方法应用的青年人才,年龄在45岁以内(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可以申报。注重选拔在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的创新型人才;掌握现代经营理念、熟悉资本运作和企业管理的经营型人才;在非公领域从事产品开发、技术应用、工艺革新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1.培养期已满且德才表现优秀、业绩贡献突出的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可重点推荐、优先选拔。
2.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同层次及以上人才培养项目的人员。
(2)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自治区“塞上名家”系列或相当层次及以上人才表彰奖励的人员;
(3)担任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或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工作的人员;
(4)已入选自治区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的人员,已入选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
(5)存在违纪违法、学术不端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已调查处理影响选拔的。
3.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自治区人才培养工程。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培养潜质。申报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二)专业条件
1.申报人员为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的,近5年还须具备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区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提出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引领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潜心基础科学或应用基础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对促进学科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3)主持或作为骨干人员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组织或参与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4)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学科,主持或作为骨干人员参与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等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应用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对推动产品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5)具有现代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熟悉金融、法律、战略规划、资本运作,市场营销、人才资源、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6)在文学艺术、图书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业绩贡献得到同行认可。
2.申报人员为高技能人才的,应来自生产一线或技能教学岗位,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秉承工匠精神,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技能,达到区内先进技术技能水平。或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在行业内推广使用,带来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2)在本企业、本行业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难关、带徒传技成效显著,取得突出业绩或较好经济社会效益。
3.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文学艺术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三等奖排名第一,且德才表现好、业绩贡献突出的,在初审环节将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渠道
为进一步拓展人才推荐选拔渠道,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选拔采取自下而上、多头并推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可选择通过单位推荐、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三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申报。推荐单位(协会)和推荐专家要对被推荐人业绩和品德负审核把关责任。
1.单位推荐。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银川经开区)所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通过单位推荐方式进行申报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个人申请、单位公示5日无异议的推荐至银川经开区进行初审,符合选拔条件的推荐至银川市进行复核评审、确定市级推荐人选,经银川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公示无异议的报自治区人社厅。
2.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推荐。自治区级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可在本行业、本专业领域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个协(学)会原则上不超过2人,推荐的人选按照专业领域分别报送自治区社科联、自治区文联、自治区科协,经研究审定后,按归口领域分别报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等五大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报自治区人社厅。
3.同行专家推荐。本专业领域内1名院士或2名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享受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宁夏杰出人才”“塞上英才”“塞上系列名家”可联名推荐本专业领域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人选。推荐专家需填写《同行专家推荐表》并亲笔签名确认,每名专家当年可推荐1人。被推荐人选按单位隶属关系,属区直部门(单位)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按专业分类分别报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属银川经开区所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按属地原则,经单位公示无异议的报送银川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二)银川经开区推荐名额和要求
2023年银川经开区拟通过单位推荐方式选拔推荐10名人选。请各推荐单位严格对照选拔条件,坚持好中选优、优中求精原则,切实把工作在一线、学风正派、自主创新能力强、业绩成果突出、业内认可度高、具有较强培养潜质的人才推荐上来。要对推荐人选道德品行、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加入党派情况、重要学术和科技成果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每个单位最多推荐2名人选。
(三)申报方式
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并行,申请人在线上线下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证明材料应保持一致,线下初审时须验证原件。
1.线上个人申报:申请人员先登录“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实名注册,以个人身份登录并进入“人才工程评选→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同行专家推荐的申请人还须上传由专家亲笔签名的《同行专家推荐表》。核对无误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1)上传的证明材料要求:原件拍照或扫描,彩色,Jpg或Pn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300K,字迹清晰,图像正放,按照材料类别和名称进行命名。
(2)业绩、成果、奖项情况请按要求表述,精炼概括,控制在规定字数内。
2.线上单位推荐:未开通“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单位管理员权限的,由单位指定专人,以个人身份实名注册登录后,点击右上角“姓名”处下拉菜单“申请管理员”,下载《宁夏高层次人才单位管理员权限申请表》,填写盖章后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以单位身份登录,进入“人才工程评选→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审核申请人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证明材料是否字迹清晰、图像正放、可识别。符合选拔条件且同意推荐的,上传单位盖章的《业绩成果一览表》,提交上报。
向银川经开区提交初审材料的单位,请务必修改设置以下单位信息:“所属区域”选择“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主管”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线下申报:采用单位推荐和同行专家推荐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银川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1)《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申报表》(附件1)、《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2)和《业绩成果一览表》(附件3),一式1份(可在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填报后打印),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由同行专家推荐的,请提交《同行专家推荐表》(附件4),一式1份。
(3)承诺书(附件5),一式2份,其中1份装订入证明材料。
(4)证明材料请按顺序排列,依次为《承诺书》,推荐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无违法(欠税)记录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系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成员的申请人由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遵章守纪情况说明,与《申报表》《业绩成果一览表》内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1套,以图书样式统一装订(著作另附)。
初审时须提供原件核验,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由核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前,请扫描二维码或打开链接https://www.wjx.top/vj/QBVumAx.aspx填写《参加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选拔人员基本信息》,所填内容应与《申报表》《业绩成果一览表》内容一致。
受理截止日期:2022年8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银川经开区联系人:莫嘉纬8688296王云8688320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一楼东侧审批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申报政策咨询: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0951-5099010
线上申报单位审核权限申请:刘莎莎 5099081
线上申报技术问题咨询:17711894811
附:1.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申报表
2.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基本情况信息表
3.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业绩成果一览表
4.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同行专家推荐表
5.承诺书
6.线上申报须知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