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单位: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宁人社发〔2019〕56号)有关规定和自治区人社厅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1.申请人的推荐单位应在经开区辖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在经开区税务局缴纳税费。
2.全职工作的申请人须在推荐单位工作满6个月,在宁工作并在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二、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人员除应达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对应条款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品德高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理论功底深厚、实践能力突出、创新能力强,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
3.近5年来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
4.无违法违纪、失信惩戒等不良行为和记录。
三、应提交的材料
1.《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表》(附件2),一式3份。
2.《承诺书》(附件3),一式2份。其中:在印证材料首页装订1份。
3.印证材料应编列目录清单,按顺序排列,双面打印(A4纸),按图书样式装订成册,一式1份。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时应提交原件审核。包含但不限于:
(1)申请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
(2)申请人在经开区辖区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的有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任职证明、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在银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人属创业人才的,还需提供所创办企业章程。
(3)申请人获国际、国家、省部、地市级表彰奖励,入选各级人才工程(计划),取得发明专利、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请人先通过“钉钉”手机APP扫描“项目申报”二维码(实名加入,申请理由:自治区人才认定,不得自行退出,并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再扫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申报”二维码或在钉钉“工作台”→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点击“OA审批”→点击“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申报”→提交基本信息→报送纸质材料。
2.受理截止日期:2022年9月23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1.推荐单位和申请人要仔细对照申报条件,如实填写,认真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信息应一致。
2.推荐单位要严格对照选拔条件,对申请人的道德品行、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加入党派及遵章守纪、重要业绩成果、违法违纪、失信惩戒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规。
符合“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人选,应在推荐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
3.对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取消推荐人员资格外,经开区3年内不受理推荐单位申报的各类人才项目。
联系人:莫嘉纬 8688296 王云 8688320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一楼审批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
2.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表
3.承诺书
项目申报
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申报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