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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银川市优秀返乡人才 创新创业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13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兴市战略,鼓励和支持宁夏籍返乡人才在银创新创业,银川市根据《银川市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补助办法》(银人才组〔2019〕9号)开展2022年度银川市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评选工作,现将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宁夏籍大学生(截止申报通知下发之日毕业不超过5年);

(二)近三年在区外工作且在当地企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宁夏籍人才;

(三)在区外自主创业(含股东或合伙人)且创办企业近两年正常纳税的宁夏籍人才;

(四)自主创业的宁夏籍退役军人(截止申报通知下发之日退役不超过5年)。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创新创业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为创新创业项目载体企业的股东或合伙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且为最大股东;

2.载体企业应为近三年内(截止申报通知下发之日)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经开区税务局缴税,连续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

3.创新创业项目应符合经开区主导产业和支持发展产业要求,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核心技术,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创造较大的经济、社会价值(效益)等;

4.申请人和载体企业无违纪违法行为、不良信用记录,非失信惩戒对象,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省(区)、市相关产业、环保、安全等政策。

每名返乡人才只能申报1个创新创业项目。

三、评选标准

根据创新创业项目的实施质量和载体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纳税及吸纳就业人员(指在企业参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其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劳务派遣或以其他代理方式缴纳的人员不计入)情况,按下列标准评选(应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一类项目:申报上一年度或前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15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人员100人以上。

二类项目:申报上一年度或前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达1500万元以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8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人员50人以上。

三类项目:申报上一年度或前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3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人员10人以上。

四、资助标准

被评为一类创新创业项目的,给予项目资助30~50万元;二类创新创业项目的,给予项目资助15~30万元;三类创新创业项目,给予项目资助5~15万元。

五、应提交的材料

(一)《银川市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补助申报审批表》(附件1)和《申报银川市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补助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3份;

(二)佐证材料,一式1份,包括但不限于:

1.符合返乡回银创新创业优秀人才的证明材料;

2.创新创业项目实施情况、载体企业运营情况及带动就业情况说明;

3.载体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近3年年度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及单位社会保险权益记录(截止2022年9月)等。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报企业应通过“钉钉”手机APP扫描“项目申报”二维码(实名加入,申请理由为“返乡创业2022”,不得自行退出,并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再扫描“优秀返乡双创项目|申报”二维码或在钉钉“工作台”→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点击“OA审批”→点击“优秀返乡双创项目|申报”→提交基本信息,待资格初审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

2.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15时前

六、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和申请人要仔细对照申报条件,如实提交,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信息应一致。

2.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取消申报资格、追回支持资金外,经开区3年内不受理其申报的各类人才项目。

3.载体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停产停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偷漏税款、违法经营、被列入经营异常;从事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行业,以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不治理或治理未达标;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整改或整改未达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联系人:莫嘉纬 8688296  王云 8688320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一楼审批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附件:1.银川市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补助申报审批表

     2.申报银川市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补助汇总表

项目申报

优秀返乡双创项目|申报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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