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委会主任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由高新总公司具体负责,与宁夏统一企业有限公司签订收购合同,收回统一公司相关资产。为确保收购资产移交工作顺利进行,近期,根据总公司与宁夏统一企业有限公司资产收购协议及评估报告内容,开发区物业服务中心积极安排资产管理人员与水电暖工人集中对统一公司办公楼、职工公寓及厂房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清点验收,在确认数量的同时逐个排查是否存在损坏情况。保证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良好,为下一步招商引资、企业入驻等提供良好的硬件保障和园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