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登录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走进园区>经开区概况>规划布局

关于上报推进《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9-06-17     

银开党政办发〔2019〕37号

各局、委、办,直属公司,派驻机构:

按照党工委、管委会5月31日第二次联席会议精神,请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高度负责,及时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认真系统全面的学习《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就如下所列22项清单内容提出具体落实意见。

一、对标清单事项及责任单位

(一)拓展利用外资方式。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提高引资质量,重点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责任单位:经合局

(二)优化外商投资导向对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国家级经开区内从事鼓励类项目且在完善产业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商投资企业,可按规定予以支持。(责任单位:经合局)

(三)提升对外贸易质量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推进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责任单位:经发局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国家级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其在“放管服”改革方面走在前列,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简化审批程序,下放省市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实施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改革,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责任单位:法制办

(五)优化机构职能允许国家级经开区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调整内设机构、职能、人员等,推进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优化协同高效。优化国家级经开区管理机构设置,结合地方机构改革逐步加强对区域内经济开发区的整合规范。(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劳动局

(六)优化开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管理机制。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对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进行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引入民营资本和外国投资者,开发运营特色产业园等园区,并在准入、投融资、服务便利化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责任单位:财政局

(七)健全完善绩效激励机制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经批准可实行聘任制、绩效考核制等,允许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按市场化原则开展招商、企业入驻服务等,允许国家级经开区制定业绩考核办法时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等纳入考核激励。(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劳动局

(八)支持开展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按程序开展符合其发展方向的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责任单位:经发局

(九)加强产业布局统筹协调。加强上下游产业布局规划,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形成共生互补的产业生态体系。国家重大产业项目优先规划布局在国家级经开区。(责任单位:经发局

(十)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

1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引进先进制造业企业、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关键零部件和中间品制造企业,支持企业建设新兴产业发展联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责任单位:经发局

2、加强与相关投资基金合作,充分发挥产业基金、银行信贷、证券市场、保险资金以及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等作用,拓展国家级经开区发展产业集群的投融资渠道。(责任单位:育成投资公司

3、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承担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鼓励企业研发、采购先进设备、引进人才、国际化发展等。(责任单位:经发局

(十一)实施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行动。支持在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内发展医疗健康、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工业设计、物流、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责任单位:育成中心

(十二)加快推进园区绿色升级。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加大循环化改造力度,实施环境优化改造项目。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依法推进国家级经开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建设局

(十三)推动发展数字经济。鼓励国家级经开区投资建设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创建数字产业创新中心、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等。(责任单位:经发局

(十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1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国家大科学装置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打造特色创新创业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国家级经开区内科研院所转化职务发明成果收益给予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符合税收政策相关规定的,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经发局

2、支持在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试点。(责任单位:育成投资公司

(十五)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支持国家级经开区积极探索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展合作。支持中西部地区有关国家级经开区参与中国—新加坡(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责任单位:中沙办

(十六)打造国际合作新载体。在科技人才集聚、产业体系较为完备的国家级经开区建设一批国际合作园区,鼓励港澳地区及外国机构、企业、资本参与国际合作园区运营。(责任单位:中沙办

(十七)拓展对内开放新空间。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根据所在区域产业布局,增强产业转移承载能力,开展项目对接。支持国家级经开区与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开展合作,共同建设项目孵化、人才培养、市场拓展等服务平台和产业园区,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创造条件。(责任单位:中沙办

(十八)促进与所在城市互动发展支持国家级经开区与所在地人民政府相关机构共享公共资源交易、人口、交通、空间地理等信息。国家级经开区可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城市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国际化社区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责任单位:规土局

(十九)强化集约用地导向。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开展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等改造,并按规定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积极落实产业用地政策,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发展医疗、教育、科研等项目。原划拨土地改造开发后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仍可继续按划拨方式使用。对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可依法采取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通过创新产业用地分类、鼓励土地混合使用、提高产业用地土地利用效率、实行用地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等,满足国家级经开区的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加强国家级经开区存量用地二次开发,促进低效闲置土地的处置利用。鼓励新入区企业和土地使用权权属企业合作,允许对具备土地独立分宗条件的工业物业产权进行分割,用以引进优质项目。(责任单位:规土局

(二十)降低能源资源成本。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集体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支持区内电力用户优先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按规定开展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减少或取消直接供气区域内国家级经开区省级管网输配服务加价。(责任单位:建设局

(二十一)完善人才政策保障。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引进急需的各类人才,提供户籍办理、出入境、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创业投资等方面“一站式”服务。允许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国家级经开区工作。对国家级经开区引进外籍高端人才,提供入境、居留和永久居留便利。(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劳动局

(二十二)促进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且未享受实物保障的在国家级经开区内就业或创业的人员,可提供一定的购房、租房补贴,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地方人民政府提高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培养重点行业紧缺高技能人才补助标准,对国家级经开区与职业院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按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劳动局

二、具体要求

1请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对标“千亿级升级版经开区”的建设,重点找出落实《意见》存在的差距、需要区市协调解决的问题、制定未来(三年)发展目标、提出落实清单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和实施意见。

2请各责任单位指定一名具体负责人,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对标清单梳理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并经部门讨论修改、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会同电子版一并于6月12日(星期三)前报由政策法制办梳理汇总。

3请其他非指定责任单位(含直属公司、派驻机构)负责人,参照文件精神及时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讨论《意见》,并将形成的合理化建议报送政策法制办。

联系电话:5062853,报送邮箱:3131635414@qq.com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