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银川经开区开展2020年度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银开管办发〔2020〕10号)要求和资格审核工作需要,现将有关提交补充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补充材料的人员
截止2021年1月,已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并被受理的申请人。
二、应补充材料
(一)生活(租房)补贴
申请人2021年1~4月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1份。请登录宁夏人社网上服务大厅(https://12333.hrss.nx.gov.cn/nxwsrs/index)申请打印,须有社保局电子印鉴。
(二)购房补贴、共有产权房
1.申请人2021年1~4月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1份。
2.申请人(含配偶)名下不动产证明1份。请关注“银川不动产”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在线查档→下载“不动产证明”并打印(须有不动产登记中心电子印鉴)或登录“我的宁夏”→不动产查询→银川市查询→在线查档→下载“不动产证明”并打印;也可到银川市民大厅自动服务区查询打印。
3.申请人(含配偶)个人信用(征信)报告1份。请就近
到可打印个人征信报告的银行网点打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生成的电子版信用报告有延迟、不完整。
三、受理时间
补充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21年5月31日。
未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的,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补充材料的,将取消申请资格。
联系人:徐昊 谭斯媛 王云
电 话:5062867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审批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