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有关单位:
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84号)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4.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5.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8年1月1日;
6.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7.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8.已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申报材料
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2.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人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章程》等企业发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人所创业企业的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
5.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三、申报要求
1.2021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资助优秀留学人员创业企业。采取网上申报、逐级审核、择优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请与自治区人社厅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联系获取申报账号。
2.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2月19日。
3.请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加盖意见后,再报送自治区人社厅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自治区人社厅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勇 0951-5099080 nxzj2088@126.com
地址:银川市上海东路40号自治区人社厅
银川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联系人:王云 5062867 YCDAHR@163.com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审批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