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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29     

银开党政办发〔2020〕3号

各局、委、办,直属公司,派驻机构,园区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和生命安全健康,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就当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鸿儒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高言杰 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陈志文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组长)

杨宏伟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昝世英 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唐 翱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樊 斌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何 梅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竹琴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安耀虎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成 员:陈习江  经开区党政办副主任

郭弘钧 经开区经合局局长

艾 锋  经开区经发局副局长

郭登生 经开区财政局副局长

马恩明 经开区规土局副局长

梅世荣 经开区建设局局长

谢金海 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局长

谭利森 经开区政策法制办副主任

李发强 经开区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建喜 经开区安监局局长

雷冰海 经开区机关(企业)工委书记

高宁强 经开区工会主席

王 哲  经开区督查室主任

李宝玉 经开区金凤工业园办公室主任

邹德鹏 高新区投资公司总经理

王 红  建发公司副总经理

张林长 高新总公司总经理

骆 静  经开区税务局局长

艾 民  经开区公安分局局长

马佳伟 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机关及直属公司组、企业一组、企业二组、企业三组等五个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陈志文同志牵头,成员由党政办公室、政策法制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安监局、机关工委、督查室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领导小组日常运行的统筹协调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及预案,统筹和调度相关部门、直属公司和派驻机构及企业,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督查工作实效。

机关及直属公司组:昝世英同志牵头,成员由党政办公室、财政局、纪检监察室、机关工委、督查室、工会、直属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机关及直属公司办公地点的日常防护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及预案,落实机关和直属公司防护用品采购,协调和调度相关部门、直属公司和派驻机构及物业公司、餐厅服务企业等,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落实各项防护工作。协调落实园区企业捐赠等相关事宜。

企业一组:唐翱同志牵头,成员由经发局、建设局、安监局、经合局、高新总公司、建发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协调督促东区、西区及轴承小镇企业、在建企业和职工公寓的疫情防护工作。

企业二组:杨宏伟同志牵头,成员由育成中心、投资公司、动漫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协调督促育成中心企业的疫情防护工作。

企业三组:何梅同志牵头,成员由金凤工业园办公室、规土局、建设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协调督促金凤工业园区和综配区的企业、在建企业、职工公寓的疫情防护工作。

二、应对措施

(一)经开区辖区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3日前复工(如有变动以区市通知为主),建筑工地不早于2月9日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机关、直属公司和派驻机构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统一安排,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2月3日正常上班,在节日期间可以采取网上或电话等方式办公,不得延误工作。

(二)公安分局要协助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辖区暂时关闭所有旅游景点及歌舞娱乐、游戏游艺、网吧等场所的工作。做好辖区的安全稳定工作。

(三)各部门、企业不得组织人员聚集性活动,减少非必要性会议,同时加强人员自身防疫,戴口罩、勤洗手,尽量不串门、不聚餐、不到人流密集场所活动。机关和企业职工餐厅要做好卫生防护工作。

(四)管委会机关和直属公司及派驻机构干部职工(包括家庭成员、离退休人员)中开展排查工作,重点排查2020年1月8日(含)以后来银的所有人员(含外地来银人员和本区外出返银人员)及其家属有过密切接触者,排查情况及时逐级上报至管委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高新总公司立即安排对所属职工宿舍和公寓进行排查和防护工作。排查情况及时逐级上报至管委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机构。

安排园区企业对员工进行相应的排查工作,排查结果报对应的工作小组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机构。

(五)以企业和楼宇为单位做好防护工作。针对已开工的企业要立即自主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银川经开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企业厂区和育成中心各楼宇内所有公共场所每日采取有效的环境消毒措施;在所有进厂入口和育成中心各楼宇配置体温计或体温检测仪器,实施严格的体温检测制度并做好登记记录,发现体温异常者立即到所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或就近医院接受体温检测。要确保如发生疫情,保证不出厂区和楼宇。

(六)针对复工企业和建筑工地,必须保证各项防疫措施到位,要全面摸排情况,如职工中有近期从湖北或疫情高发区方向的人员,暂不要求返回,其他地区进入宁夏的须自行隔离14天后再工作。机关和直属公司中已排查出的与湖北或武汉返回人员有过密切接触人员暂不返回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建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日报告制度。自1月28日开始各部门、直属公司、派驻机构每日16时以前将各自单位人员情况报管委会应急值班室(管委会值班电话:5062884、传真5062875,银川市ycswzzb1111@163.com、传真6888432)。园区企业每日将情况报对应小组,由各小组统一报管委会应急值班室。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

(八)严格值班值守制度。管委会各部门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管委会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带班和值班制度,不得脱岗和顶岗。各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保持在位,外出或离银必须请假。要坚持每天对工作人员,尤其是节日期间仍在生产的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逐一进行实地督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各企业建立相应的值班值守制度,各小组做好检查落实,必要时相关部门进行约谈。

(九)要做好疫情防护知识的宣传,严禁缓报、瞒报、漏报。管委会干部职工和各企业督促广大员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履职尽责。各工作组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决不”“五个凡是”具体要求和属地管理责任,领导靠前指挥,责任落实到人,紧密协作、高效运转,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有力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各工作组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工作方案,提前制定疫情升级工作预案。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群众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各工作组每天下午16:00前将情况报领导小组。春节延迟假期的值班按照党政办的值班表抓好落实,并要求每日将值班情况报总值班领导。

(四)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追责问责。督查室要会同纪委监察室,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各级各部门领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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