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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工商局压缩企业注册登记时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2-25     

机关各业务处,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局、宁东工商局:

现将《自治区工商局压缩企业注册登记时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5月9日

自治区工商局压缩企业注册登记时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不见面、马上办”“最多跑一次”的要求,依据《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一规范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办字[2018]1号)《工商总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举措促进企业登记监管统一规范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175号),吸收借鉴各地经验做法,现就进一步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压缩企业注册登记时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积极协调公安、税务等部门,2018年6月1日起,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5个工作日,其中工商登记注册事项办理不超过3个工作日,刻制印章不超过l个工作日,申领发票不超过1个工作日。

(二)2018年实现企业注册登记“最多跑一次”事项全覆盖,  “不见面、马上办”事项达到60%以上。

(三)受理申请材料后最多3天拿到营业执照。一次办结率不低于60%,网上一次办结率达到80%以上。

(四)利用登记注册数据,每季度对开办企业时间进行统计通报,每半年对新生市场主体进行一次监测分析。

二、任务措施

(一)改造升级注册登记系统。结合国家法人库宁夏工商支撑项目建设,对注册登记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实现各类申请主体、登记事项、登记环节全程电子化。全面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推动建设注册登记大数据分析系统。力推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与公安部门身份信息、房管部门房产证信息以及税务部门清税信息实现共享信息提取。通过登记窗口和媒体等多种途径,公开登录网址、办理程序和办理条件等事项,积极指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络办理登记手续。  (责任领导:李世虎副局长,责任处室:信息中心,责任人:李军。完成时限:6月中旬前)

(二)减少注册登记流程。除特别规定外对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申请人可自选公章制作单位。告知申请人,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不再单独核发社保登记证。  (责任领导:王峰,责任处室:企业注册处,责任人:刘昌明,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三)试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等各环节业务,减少审批环节,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各类事项,提高审批速度。建立注册登记检查、督查工作机制。推行预约服务、重点项目跟踪服务等机制。个体工商户可自主选择在政务大厅或辖区工商所(监管所)就近办理注册登记。  (责任领导:王峰,责任处室:企业注册处、银川高新开发区工商局、宁东工商局。责任人:张丽华、李红梅、吴江,完成时限:6月底前)

(四)实行容缺受理。研究制定容缺受理事项目录,在现场受理过程中,主要申请材料申报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次要材料欠缺或有误的,先予以受理审查,实行“边办理、边补正”,材料补正齐全后,当即核发营业执照。不将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作为受理登记业务的唯一模式,确保为申请人提供全程电子化和现场两种业务办理渠道,方便申请人自主选择。(责任领导:王峰,责任处室:企业注册处、银川高新开发区工商局、宁东工商局。责任人:张丽华、李红梅、吴江,完成时限:7月底前)

(五)严格依法依规审核申请材料,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不得要求股东、法定代表人到现场签署章程等。对因形式审查导致的法律诉讼,登记机关应尊重和严格执行司法判决或裁决,不追究无过错登记人员的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采取撤销登记等方式清出。  (责任领导:王峰,责任处室:企业注册处、银川高新开发区工商局、宁东工商局。责任人:张丽华、李红梅、吴江,完成时限:7月底前。)

(六)积极推进工商注册自助一体机。加强与签约银行的信息数据共享,实现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营业执照,在注册登记大厅和银行代办网点逐步推广工商注册一体机,推行名称查询、登记申请、证照打印等一条龙自助服务,进一步推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便利化。  (责任领导:李世虎,责任处室:信息中心,责任人:李军,完成时限:8月上旬前。)

(七)推出注册登记手机申报功能。通过下载安装移动端政务服务APP或微信小程序,填报注册登记信息提交并审核通过后,手机APP就可以生成公示版电子营业执照,并在手机APP中实现办理名称查询、登记查询、电子签章、电子执照等事项。  (责任领导:李世虎,责任处室:信息中心,责任人:李军,完成时限:8月上旬前。)

(八)落实先照后证。实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动态化管理。规范登记程序,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在办理注册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责任领导:王峰,责任处室:企业注册处、银川高新开发区工商局、宁东工商局。责任人:张丽华、李红梅、吴江,完成时限:7月底前。)

(九)实行一单速递。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与邮政订单管理系统、快递公司系统对接,实现营业执照邮寄信息自动推送至邮政、快递系统,实现证照快递服务,让群众“零跑路”最终落地。  (责任领导:李世虎,责任处室:企业注册处、信息中心,责任人:刘昌明、李军,完成时限:8月上旬前。)

(十)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在窗口推行“八个一”工作法,  “一键取号”“一打就通”“一口说清”“一站导办”“一窗受理”  “一网通办”、  “一次办结”  “一单速达”。制定企业登记窗口建设标准及工作方案,选强配齐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党员统一佩戴党员徽章,亮明身份,率先垂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提升服务意识,服务群众。切实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提高政治理论和综合业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聘用人员等方式,在窗口建立全程电子化登记帮办团队,科学排班,保证帮办服务不掉线,面对面宣传网上登记的便利,手把手指导群众申报网上登记。  (责任领导:王峰,责任处室:企业注册处、银川高新开发区工商局、宁东工商局。责任人:刘昌明、张晓晖、杨学军,完成时限:7月底前。)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5月中旬前,深入窗口进行调查研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以局发文形式印发执行。

(二)组织实施。5月下旬开始,在自治区政务大厅工商窗口、银川高新开发区工商局、宁东工商局注册窗口同步实施。

(三)开展培训。适时安排对三个窗口单位的主管领导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行能力。

(四)改造升级登记系统。6月中旬前完成。

(五)总结推广经验。8月上旬,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区局窗口工作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压缩企业注册登记时间工作领导小组,丁卫东局长任组长,王峰巡视员任副组长,办公室、法制处、企业注册处、企业监管处、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处、信息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企业注册处。银川高新开发区工商局和宁东工商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强化措施,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学习调研。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决策部署,学习借鉴先进省区的经验做法。加大基层调研力度,研究解决注册登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证压缩企业登记时间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媒体和网站宣传压缩企业注册时间的方法和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加强督导检查。对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加强工作保障。及时解决登记系统升级改造所需经费,加强窗口硬件设施建设,妥善解决窗口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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