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局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在开发区的贯彻执行;负责开发区管委会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开发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负责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对开发区管委会结算中心和基金局的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财政评审工作。
财政局局长:李金铭
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国家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在开发区的贯彻落实;负责协调区、市财政及税务、金融等部门。分管财政预算、基金局工作。
财政局副局长:刘萍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专项基金、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管理、融资、建设资金管理、财政票据、企业财务、会计事务、普法教育、制度建设等工作。做好结算中心、政府采购、退库管理、财政资金绩效考核、财源建设及税收管理;组织本局政治业务学习和干部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