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开党发〔2008〕12号
各局、委、办,直属单位,派驻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崔波书记“对所有项目要一个一个地分工专人靠上去抓好服务工作,促进其尽快落地、开工、投产达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入区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对2008年新建续建项目实行跟踪服务责任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工作责任。2008年,开发区新建续建项目43个,其中工业项目33个,现代服务业项目10个。每个项目均明确项目牵头领导和项目责任人,实行一套班子负责,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机制(具体见附表)。经济贸易发展局、建设局要建立项目跟踪服务联系册,制定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制度,并会同项目建设单位围绕项目建设目标,编排项目建设进度,制定出突破常规又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促使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
二、切实强化项目服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围绕项目积极推行“项目跟踪制”、“服务承诺制”“办事限时制”“首问责任制”、“社会治安保障制”等制度。凡涉及多个部门且难以解决的问题,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汇报。项目牵头领导要精心组织,合理调度,注重协调,经常督促检查项目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项目责任人要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每月至少深入项目一线2次,实地了解项目进展情 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全力以赴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三、切实强化督查考评。党工委、管委会将项目跟踪服务的成效列入各部门、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考核内容进行跟踪考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要将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对部门和干部的年终考核,建设局要对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每月通报1次,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各项目负责人和责任人要按照建议和要求,抓好落实。
中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0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