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开党办发〔2008〕21号
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8年精神文明
创建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局、委、办,直属单位:
现将《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8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办公室
2008年3月18日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2008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安排
为全面落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总体安排,切实做好2008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结合开发区实际,现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迎奥运和自治区五十大庆为契机,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开发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总体思路
2008年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思路是:贯穿“一条主线”,突出“两个重点”,实现“三个突破”。贯穿“一条主线”,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突出“两个重点”,即突出抓好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实现“三个突破”,即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上,在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上,在深入开展树立、学习、宣传道德模范上取得新突破。
三、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二)深入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谋发展、促和谐”为主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全面贯彻党章、自觉维护党章,牢记“八荣八耻”, 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典范。
(三)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积极开展普及职业礼仪、生活礼仪和社会礼仪活动,积极营造人人崇尚文明、人人创建文明、人人享受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开展开发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以思想的大解放,观念的再更新,促进开发区的大发展。
(五)广泛开展以礼德、信德、孝德、爱德为主要内容的“四德”活动,全面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六)广泛开展争创文明局室、文明窗口,争当思想道德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争创的良好局面。
(七)积极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和“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
(八)精心组织开展纪念建党87周年主题教育活动,讴歌党的光辉历程、革命业绩和建设成就,弘扬党的革命传统、优良作风、创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纲要》,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培养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
(九)扎实推进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研讨交流活动,把深入学习、推动工作、取得成效作为衡量学习成果的重要标准。
三、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2008年1月-3月中旬)
各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采取召开动员会、协调会、座谈会等形式,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单位参与创建活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08年3月-11月中旬)
开发区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按照银川市的统一部署,根据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以精神文明、思想道德建设为主题的各项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形成上下一心,共创共建的良好局面。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08年11月中旬-12月下旬)
开发区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创建活动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检,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自检报告报市文明办,迎接市文明办的考评验收。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2008年12月底)
开发区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文明部门、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职责分工
(一)班子建设
坚持理论学习,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重视两个文明建设,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的各项决策部署;班子文明意识强,团结、民主、创新、廉洁。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劳动局、机关(企业)工委、党政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直属公司。
(二)业务工作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完成各项年度经济指标和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办事效率高、工作业绩显著。
牵头部门:经济贸易发展局、组织人事劳动局;
责任部门:各部门、直属公司
(三)党建工作
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得好,有较强的战斗和凝聚力,群众关系好,按规定征定党刊。
牵头部门:机关(企业)工委
责任部门:纪工委
(四)思想建设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四德”活动,单位风气正。
牵头部门:机关(企业)工委;
责任部门:各部门、直属公司
(五)科技文体
积极开展各类文体教育活动。
牵头部门:工会、机关(企业)工委
责任部门:各部门、直属公司
(六)综合治理
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开展法制教育,单位治安状况良好。
牵头部门:政策法制办公室、公安分局、高新开发总公司
(七)工作环境
工作环境绿化、美化,场所干净,落实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办公秩序良好。
牵头部门:高新开发总公司、党政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直属公司
(八)内部管理
单位内部管理严格,各类制度健全,档案管理规范。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劳动局、纪工委、党政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直属公司
(九)计划生育
无超生、计划外生育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直属公司
(十)创建活动
有组织,有专人,经费落实;开展精神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完成上级文明办安排的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机关(企业)工委
责任部门:工会、政策法制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把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纳入本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机关(企业)工委要会同党政办公室、工会,认真搞好创建活动的整体策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总结宣传等工作。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机关(企业)工委要主动邀请市文明办指导创建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突出抓好经济建设、制度建设、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办公秩序、计划生育等工作,扎扎实实的把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三)注意总结,搞好结合。积极探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式、方法,及时总结探索推广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各部门要创建活动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与有效的组织行为结合起来,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健康深入开展,全面提高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